(一)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系及日常協調工作,承擔督查工作。承擔公文處理、有關文稿起草。負責會務、信訪、檔案、財務、接待、后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審計、保密、離退休老干部、保衛、社會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統戰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部機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遴選和管理。承擔州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傳調研科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承擔統戰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組織協調統一戰線重要調研活動,協調部機關、各級統戰部門和有關研究機構開展綜合性課題調研。對統戰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統一戰線新媒體平臺建設與運營。負責統一戰線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和統戰系統開展宣傳活動。聯系并利用各種社會宣傳媒介宣傳統一戰線。協調開展統一戰線輿情分析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輿情引導和應急處置。
(三)干部黨派工作科
負責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和優秀年輕干部隊伍建設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人才工作。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統戰干部培訓工作。負責部機關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州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聯、州僑聯進行干部管理。做好協助管理縣市黨委統戰部部長工作。指導州社會主義學院培訓工作。聯系各民主黨派,反映意見建議。貫徹落實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做好民主黨派州委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職能的相關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四)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科
負責聯系、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調查研究無黨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議,支持無黨派人士發揮作用、加強自身建設。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動態。推動落實黨外知識分子相關政策。負責楚雄州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日常工作。聯系、培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狀況,反映意見建議。協調、指導有關單位和人民團體、統戰團體、社會組織等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五)民族宗教經濟工作科
開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對重要信息進行分析研判,指導協調處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關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決策部署開展督查。聯系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少數民族干部工作。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了解貫徹落實情況并提出工作建議。開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聯系、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見建議。組織推動工商聯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聯系州工商聯。
(六)臺灣事務工作科
督促檢查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負責兩岸經濟、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領域的交流訪問事宜。負責引進臺資項目配套資金的甄選、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臺商投訴法律咨詢服務工作。負責臺灣同胞捐贈和我州公民因私赴臺的管理工作。負責我州因公赴臺交流立項審批和行前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臺胞、臺屬工作,推動落實臺胞回祖國大陸定居有關政策。
(七)海外統戰和僑務工作科
負責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僑務工作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涉僑地方性法規草案。聯系香港、澳門及海外有關團體及代表人士,聯系、培養新生代代表人士。指導各縣(市)和有關部門開展涉僑工作。協調有關部門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承擔涉僑投訴協調服務工作。承擔管理僑務行政事務,指導全州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復核工作。統籌全州華文教育、涉僑文化交流工作,開展交流合作。參與擬訂涉僑引資引智政策法規,指導引進僑資僑智工作。負責州海外聯誼會日常工作。聯系州僑聯。